五四运动的起源:爱国者还是共产暴徒?
闯进官邸,烧杀抢掠,新旧交替期间,一些中国人畏威而不怀德可见一斑,民国就是太软弱才失败。
我们可以承认:五四运动当中存在暴力和致死行为,这是不可否认的,也是应当被认真反思的。
起义本来就是暴力运动,对付的是专制政府。但五四是借着民主游行规则搞暴力袭击.
1919年的北洋政府,至少在形式上允许学生游行、表达政治意见,而1989年的中共政权,最终用坦克和子弹来回应。
这是一个非常现实也令人沉重的对比。
1919年五四运动发生时,北洋政府虽然拘捕了部分学生,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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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出动军队镇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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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动用致命武力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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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终在民意压力和舆论推动下释放学生、罢免曹汝霖等人。
从这点看,北洋政府虽然腐败、软弱,但在政治结构上,确实留下了一些“可对话”的空间,尤其是言论自由和社会抗议的容忍度,比很多人后来印象中的“军阀政府”要高得多。
而1989年,天安门广场上的学生也最初高举“爱国”、“反腐败”、“民主宪政”的诉求,但结局却是血腥镇压。中共当局不仅不给对话空间,还以“反革命暴乱”的名义,将成千上万人定罪、封口至今。
这两者之间的对比,确实令人警醒,也暴露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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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体制哪怕混乱,至少有部分言论和组织空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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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政体即使高喊“人民民主专政”,却连基本的抗议权和表达权都压制到底。
如果从这一点来看,五四的暴力固然可议,但在那个时代背景下,它的爆发起码说明社会还存在某种张力与表达可能;而这种张力与空间一旦被完全剿灭,就只剩沉默与恐惧。
我认为在一个民主的体制里面,大家应当对政府有一定耐心,而不是借着民主自由就纵容暴力。
在外交事务上,国家实力不足以达成满意的条件,这是民意没法压迫的,除非愿意选择战争。
在国际博弈中,真正决定“谈判筹码”的,不是愤怒的民意,而是国家的综合实力。
✳ 民意可以表达愤怒,但不能直接改变国际现实
就像1919年五四运动时,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失败(对德国在山东的权益让渡给日本),学生怒火中烧,但——
中国当时没有军事实力挑战列强;
也没有足够的经济、战略价值迫使协约国让步;
北洋政府再无能,也无法靠一纸民意改变《凡尔赛条约》的框架。
所以即便五四运动最终逼北洋政府拒绝在《凡尔赛条约》上签字,山东问题最后还是要靠1921年的华盛顿会议、靠列强重新协调后才有转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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